导读:刑事案件应由哪个部门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文章详解刑事案件的立案与审理过程,帮助你了解各部门的职责与权力。涉及自诉案件、公安立案侦查等多方面内容。
一、刑事案件应由哪个部门立案
刑事案件的立案部门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类型。
1.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立案的权力。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大多数刑事案件。
2.而检察院则负责侦查一些特定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
3.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受理一些刑事案件,这些案件通常被称为自诉案件。
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要立案侦查机关。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其他所有刑事案件都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些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包括: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2.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间谍案以及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等。
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一些刑事案件,这些案件通常被称为自诉案件。
1.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
这类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