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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事项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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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10:10:06

何晓伦

何晓伦 律师

福建学恒律师事务所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同时对于哪些不属于劳动仲裁的涉案内容做出相应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未缴纳社保、社保缴纳基数;未缴纳公积金、公积金基数。

  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职业病鉴定、工伤待遇。

  第三,借款、差旅费、报销款、业务招待费、相关垫付的费用。

  第四,股权及转让、期权、股权分红、投资收益、限制性股票。

  第五,退休待遇或养老保险、退休审批。

  第六,因勤工俭学、见习发生的纠纷。第七,家政服务纠纷,个体工匠与学徒、帮工纠纷。综上,如果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可以选择其他途径救济权利。例如医社保问题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发起投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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