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详细解读了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追诉情形以及非法制造发票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数量、金额、行政处罚等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虚开发票数量达到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达到四十万元以上的;
2.虽然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在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
1.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2.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3.对于单位犯此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虚开发票的追诉情形
虚开发票的追诉情形主要包括:
1.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百十张以上的;
2.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3.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
4.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以及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
三、非法制造发票的标准
非法制造发票的立案追诉标准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
1.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如果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4.持有伪造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也应予立案追诉。
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发票的犯罪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