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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量刑参考意见》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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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14:43:04

潘姿

潘姿 律师

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

  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帮信罪”(《刑法》第286条之1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该罪行涉及为网络信息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对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帮信罪的形式也日趋复杂,涉及的犯罪链条长、环节多,给打击和预防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量刑建议方面,首先应严格遵循法律条文,确保量刑与罪行轻重相匹配。根据《刑法》的规定,帮信罪的刑罚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刑期可以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来确定刑罚的长短和罚金的数额。

  1. **犯罪金额和利益关联性**:

  - 如果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取了大量经济利益,或者其帮助行为直接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这表明其主观恶性深,应从重处罚。

  - 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仅提供了技术支持或辅助,并未直接参与分赃,且获利较少,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2. **犯罪手段和复杂程度**:

  - 使用高度复杂的技术手段,如加密通信、匿名网络等,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增加了犯罪的隐蔽性,应从重处罚。

  - 如果犯罪手段简单,技术含量低,或者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较小,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3. **犯罪嫌疑人的角色和地位**:

  -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集团中扮演核心角色,如组织者、领导者或关键技术支持者,应从重处罚。

  - 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被动参与,或者被胁迫提供帮助,其主观恶性较小,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4. **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和合作程度**:

  -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重要线索,有助于侦破其他案件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甚至销毁证据,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应从重处罚。

  5. **社会危害性和公众关注度**:

  - 对于那些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等敏感信息的网络犯罪,应从重处罚,以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

  - 对于那些虽然形式上属于帮信罪,但实际上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影响较小的案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6. **法律规定的其他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具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7. **预防再犯的需要**:

  - 对于那些有再犯可能性的犯罪分子,应从重处罚,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 对于那些悔罪表现明显,再犯可能性小的犯罪分子,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8.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

  - 对于那些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赡养老人等家庭特殊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在量刑时予以适当考虑,但这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

  9. **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

  -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10. **对网络空间治理有贡献的,可以从轻处罚**:

  - 对于那些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网络空间治理有突出贡献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11. **对认罪态度的综合评价**:

  - 对于那些能够真诚悔过,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

  - 对于那些虽然认罪,但避重就轻,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不能从轻处罚。

  在量刑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当前社会对于网络犯罪的容忍度和打击力度。随着网络犯罪的频发,社会对于这类犯罪的关注度和容忍度都在降低,这要求我们在量刑时要更加注重法律的威慑力和教育功能。

  最后,我们要认识到量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需要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法律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在量刑帮信罪时,我们要结合具体的社会背景和法律规定,既要保证量刑的公正性,也要注重其效果性,以实现法律的目的和社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