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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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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10:28:39

焦阳

焦阳 律师

新疆炎黄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是职场的一种常见现象。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是雇主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一项重要费用。但是,很多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存在疑惑。那么经济补偿金到底是如何算的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可见《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其明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对“月工资”的理解:

  (1)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用。

  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2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即经济赔偿金。如单位无辜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的,这个时候,2倍的经济补偿金最高可以是24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发生矛盾的,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