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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查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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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4:56:04

程辞

程辞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担保是指以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以及定金的方式确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是公司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是公司以自己名义和自身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网友咨询:

  如何审查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提醒各位债权人,在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尽到对公司内部决议的审查义务,未审查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不能认定为善意,有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超越权限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五百零四条等规定处理: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被提供担保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进行回避,不得参与表决,否则担保合同也有可能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二)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