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孩子不足1岁,离婚怎么判?

#综合咨询

886浏览

2024-05-08 13:47:00

焦阳

焦阳 律师

新疆炎黄律师事务所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离婚时,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定,包括各方的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居住环境等。

  如果孩子仅1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抚养权归属为母亲优先。《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孩子幼小的时候,更需要母亲的关爱和照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父亲就没有抚养孩子的权利。有原则就有例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规定,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父亲一方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母亲存在上述特殊情况时,法院会将子女判归母亲。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2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