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综合咨询

814浏览

2024-05-08 11:29:58

黄芳雷

黄芳雷 律师

浙江中晴律师事务所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是著作权法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分别指代著作权的权利享有者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让我更详细地解释一下:

  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通常是指拥有著作权的人或机构,也称为著作权人。著作权人通常是作品的创作者,即那些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创作出作品的个人或团体。

  主体包括了作者、共同作者、继承人等。

  除了创作者外,著作权主体还可能是法人团体、企业、机构等,当作品是在雇佣关系下创作或由法人团体委托创作时,著作权可能归属于雇主或委托方。

  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即具有独创性并以某种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客体包括了各种类型的创作作品,如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戏剧等)、音乐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软件程序等。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即作者通过自己的独创性劳动创作出来,而且表现形式要具备一定的稳定性和可复制性。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形成了一种权利关系,主体(著作权人)拥有对客体(作品)的一系列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改编权等。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是著作权法体系中的基本构成要素,其明确界定了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和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