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性扣除
指违反劳动法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对劳动者工资予以扣除的情况。例如,前文中提到的参加社会活动属于正常劳动的情形,如果单位以劳动者未参与劳动为由扣除劳动者工资就属于违法性扣除。
2.强制性扣除
实践中,有些单位以各种捐款的形式对劳动者工资进行部分扣除,也就是所谓的“逼捐”现象。这类工资克扣虽然打着慈善的外衣,但违反了捐款自愿和劳动者工资自己支配的权利,也属于非法克扣工资的情形。
3.惩罚性扣除
有些单位以劳动者“违约”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为由,进行惩罚式工资扣除。劳动工资发放要遵循“工作量相适宜”原则,即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应与劳动者“缺席”劳动所带来的损失直接联系。
比如迟到扣工资时,除了要符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外,还要与劳动者迟到所产生的直接延误量相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