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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侄子能否跨代接过叔叔的遗产?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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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14:04:03

何火日

何火日 律师

广东诚挚(广州)律师事务所

  案例背景:

  张叔叔是一位独居老人,一生未婚无子女,也没有留下遗嘱指定继承人。2024年春,张叔叔安详离世,留下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和一笔可观的银行存款。张叔叔的父母早已不在人世,但他的大哥张大伯一一即故事主角小张的父亲,却在张叔叔之前去世了。张大伯除了小张之外,再无其他子女。面对叔叔留下的遗产,小张心中萌生了一个疑问:在叔叔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张二叔)的情况下,他作为已故张大伯的儿子,是否有权代位继承张叔叔的遗产呢?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遵循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原则。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张叔叔的案例中,由于他没有配偶、子女及父母,因此应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来继承遗产。张叔叔尚有一位在世的弟弟张二叔,按法律规定,张二叔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理应继承张叔叔的遗产。

  然而,小张的情况触及到了代位继承的法律概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如果张大伯还在世,他作为张叔叔的兄弟,本应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但由于张大伯先于张叔叔去世,小张作为张大伯的直系晚辈血亲,理论上应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但需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发生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缺失的情况下,即如果张叔叔有子女但先于他去世,小张作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在张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张二叔)的情况下,小张直接代位继承叔叔遗产的法律基础并不充分。通常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在世的成员优先继承。

  结论:

  综上所述,小张虽然作为已故张大伯的儿子,有意愿代位继承张叔叔的遗产,但在张叔叔还有其他在世的兄弟姐妹(如张二叔)时,小张直接代位继承的权利并不成立。遗产应由张二叔继承。除非张二叔也放弃继承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小张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的可能性较小。小张若想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及可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