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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诉讼中撤回证据,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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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11:21:57

洪宏波

洪宏波 律师

福建金方正律师事务所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撤回证据的权利,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撤回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同时,撤诉必须合法,即申请撤诉的原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撤回证据的权利,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撤回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同时,撤诉必须合法,即申请撤诉的原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引用法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拉脱维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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