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了纠纷,无法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纠纷。具体的民事诉讼又根据案件的情况不同,分为不同的程序,首先为普通程序。虽然叫普通程序,但是它是最完整的程序,包含全部的审判流程。其次,简易程序。
对于案件事实清楚,纠纷明确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不同在于,可以由一名法官独任审判并且对于部分环节可以省略,再次就是近些年我国新推出的速裁程序,速裁程序,每个省有不同的指标,在一定争议数额以下的可以采用速裁程序,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最大的不同便是一裁终局不可上诉。但是如果认为裁判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引用法条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