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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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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15:57:35

严志贤

严志贤 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在以下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拓展说明: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