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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混同的形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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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15:50:40

陈柏有

陈柏有 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合同混同的形式是什么?

  合同混同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之一。它是指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这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二是权利义务终止。其他的方式还有清偿,抵消,提存,免除,履行,履行不能等方式。这是狭义的混同,是专指合同法上的情况。

  这种方式使合同消灭并非逻辑的结果,而是由于在法律上已经没有必要存续,所以法律规定因混同而消灭合同,效果更符合实践。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关于债权债务混同的规定。

  混同是一种事件,即因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