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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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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1:29:23

徐国祥

徐国祥 律师

江苏显明律师事务所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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