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因此,企业对于劳动者超出法定工作时长的工作时间应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存在固定加班时间(如本案中月休4天,每天工作10小时),用人单位支付固定加班费,法院是予以认可的。但,企业在采用固定加班费制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企业安排员工的加班时间是固定的,如上六休一,或每天加班时间固定等;
(2)固定加班费需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薪酬制度/协议中明确约定;
(3)工资表中需将固定加班费列明,且工资表需经员工签字确认或发送员工确认;
(4)固定加班工资不得低于法定计算标准,否则应当补足差额。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