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证据除了要合法取得之外,还要确保具有证据效力,为此可以提前制定一个完善的实施方案,不然盲目进行只会打草惊蛇,从而不能得到有效的录音证据。制定实施方案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录音取证宜尽早进行,此时被取证人还没有经过过多的质询,防备心理不强,对于交谈内容也更容易是实事求是的表述,没有过多掺入个人的主观思想。
2、交谈地点应尽量选择在相对较安静的地方进行,方便交谈,也利于获取高质量的录音效果。
3、对于谈话内容应事先做好计划,有技巧有针对性地进行交谈,但要注意不要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当然也不要使用威胁、恐吓等词语。
4、现场交谈的效果要好于电话沟通,但电话沟通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