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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被占,交警有权进行拖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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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4:38:10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车位被占可以叫交警拖车。

  违章停车的处罚,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并且驾驶人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一次记1分,罚款100元;

  4、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路边违法停车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路边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得违法停车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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