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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如何调取和利用银行流水信息?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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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1:34:37

秦惠芳

秦惠芳 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原创 熊伟

  一、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从哪里查?

  首先,债权人以前和被执行人存在款项往来的,对方的收款或付款账号。

  其次,如果审判阶段做了保全,被执行人被保全的银行账号。

  再次,执行过程中,法官要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有的银行会反馈被执行人银行账号情况。

  二、银行流水如何查?

  需要请律师,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持令向开户行申请查询。

  申请律师调查令,需要两名律师。

  三、通过银行流水重点关注哪些信息?

  1、购买资产情况。

  重点关注有没有买房、买车、买奢侈品、买理财产品的支付记录。

  比如,查到向某开发商付了很大一笔钱,或者每月在还贷,可以合理怀疑是买房。但是,却没查出来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

  这就说明,被执行人有可能是借名买房。这时,需要进一步申请调查令,向开发商调查买房的有关信息。

  再如,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这些理财产品,通过公开途径是查不到的。

  如果在流水中查到被执行人向基金管理人、信托公司支付了认购款(金额在100万以上),就可以进一步申请调查令,调查购买理财产品的有关信息。

  2、工资收入情况。

  大家都知道,工资收入每月会发放,一般会备注为工资。

  因此,如果每月有公司固定给被执行人打款,而且备注为工资,毫无疑问就是工资。

  后续,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工资收入。

  3、对外债权情况。

  重点关注备注为借款、还款以及周期性付款、同一主体多次付款的流水信息。

  这些支付流水往往源于借款关系、合作关系、买卖合同关系,付款方可能欠被执行人钱没还(完),或者还有款项没结完。

  后续,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调查令,向付款方了解债权相关情况;

  查证属实的,可以申请法院冻结未到期债权,或者向已到期债权的债务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4、股东瑕疵出资情况。

  针对被执行人是公司的情况,可以重点查查与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如果股东把钱打到公司之后,很快就把钱转走了,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

  后续,就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5、转移财产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在双方产生纠纷后,将卡里的钱,全部转移到家人或者关联方,后续可考虑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如果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银行卡中还存在大额钱款收支,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追究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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