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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加班了,怎么能证明呢?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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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14:50:26

何川

何川 律师

陕西凯伦律师事务所

  相比于传统加班,“线上加班”的认定具有特殊性。实践中,如何证明自己加了班、加了多久的班,对劳动者来说并非易事。针对“隐形加班”认定难的问题,人民法院创新了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的认定也在与时俱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相比于传统加班,“线上加班”的认定具有特殊性。实践中,如何证明自己加了班、加了多久的班,对劳动者来说并非易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针对“隐形加班”认定难的问题,人民法院创新了认定标准,确保劳动者不因弹性工时和远程劳动的工作模式而被区别对待。

  线上加班’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工作安排及成果提交由线下转向线上,具有居家化、碎片化特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吴博文分析说,“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加班,‘线上加班’存在用人单位难以对劳动者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劳动者也难以举证证明其加班时长等难题。”

  《工人日报》记者梳理多起涉“线上加班”相关案例发现,劳动者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或打卡记录,往往只能体现特定时间发送信息和沟通的行为,而无法证明其持续工作、常态化加班的状态,也就导致具体加班时长难以量化确定。在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杜伟看来,线上工作的碎片化特点本身就使得劳动者在非办公环境处理的工作任务难以量化,而有的用人单位想办法规避加班费,让劳动者收集证据变得更加困难。

  比如,有的用人单位设定的工作目标模糊不清,或者期望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持续待命但又不明确记录这些时间;有的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系统,或者不保留相关的工作证据;还有的单位可能通过不明确的加班政策或将工作安排为不定时工作制等方式,这些都使得劳动者难以获得应有的加班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