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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条件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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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4:46:43

吴磊

吴磊 律师

湖南北岩律师事务所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条件主要包括:

  1. 客体要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对公民行使婚姻自由权利进行暴力干涉。身体自由权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即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不受非法剥夺和限制。

  2. 客观要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实行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手段,使被害人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3. 主体要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人。

  4. 主观要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