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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还能翻盘?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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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1:49:49

何火日

何火日 律师

广东诚挚(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交通出行中,交通事故的发生难免会带来一系列法律责任问题。其中,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对于后续赔偿、处罚等方面具有决定性影响。然而,当您对交警做出的责任判定存有异议时,是否可以提出复议呢?答案是肯定的。本文将深入剖析这一法定权利,帮助大家了解并正确行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的复议程序。

  假设某日张先生驾车与李先生发生碰撞事故,当地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作出了对张先生不利的责任划分。如果张先生认为该责任认定存在不当之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他是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

  具体来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复核时,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期间,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效力暂不受影响。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将对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

  总的来说,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并在有效期限内,当事人都有权提出复议,寻求对责任划分的重新审议。而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务必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于更有力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