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采用“售后包租”作为促销方式,尽管在表面上看起来能够吸引购房者并减轻他们的还贷压力,但此种做法在法律层面上存在明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且在中国已被明令禁止。
依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5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这一条款明确禁止了开发商以售后包租形式预售未建成的商品房。
选择售后包租的购房者通常会被开发商承诺的高租金回报率和稳定的租赁收入所吸引,但实际上,这类承诺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潜在风险。例如,开发商可能因资金链断裂、项目烂尾、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兑现包租承诺,导致购房者不仅无法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甚至可能面临房产权益受损的情况。
此外,由于此类模式易滋生违法违规的融资行为,如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国家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一直保持高压监管态势。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提出的售后包租方案时,应当提高警惕,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风险,切勿轻信过于乐观的投资回报承诺,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因此,总结来说,开发商的“售后包租”促销方式不仅在法律层面不可靠,而且在实际操作中蕴含极高风险,购房者在做决定前必须谨慎考量,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投资困境。
引用法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