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 具体标准如下 :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5、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6、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7、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8、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9、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10、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引用法条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