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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自行约定事项(股东表决权)

#企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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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14:21:47

曾鹏君

曾鹏君 律师

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

  八、股东表决权

  01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02

  法律解析

  股东的各项权利根据股权比例确定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行使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重要途径。通过调整表决权比例,可以成为某些小股东“控制”公司的重要途径,这点对财务投资者尤为重要,即可以通过设置在某些事项上的一票否决权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这条实际赋予公司章程两项自由规定的权利:同股不同投票权和一票否决权。

  03

  实操策略

  这条的使用要慎重,一般在股东需通过让渡部分经营决策权以换取其他方面的利益时才能使用。在大股东引入财务投资者时,要注意一票否决权的规定。如果必须使用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在章程中尽量缩减股东会的职权,并将一票否决权的适用事项尽量减少,以防财务投资者以较少的股权完全控制公司。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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