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浅析企业字号和商标权利冲突

#知识产权

857浏览

2023-09-19 15:35:42

张帅楠

张帅楠 律师

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据统计,2020年,我国新增注册市场主体2735.4万家。平均每天新公司注册量达7.4万家。在如此大的企业注册量之下,即使工商注册人员会尽力把关,规避同名,也不可能完全平衡各方面权利,比如字号权和商标权的冲突。


    企业名称的审核往往具有地域限制,注册过公司的人都会有所了解,特别是在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的情况下,系统往往仅比对在设立人选择的地域范围和行业范围内有没有同名或者特别相近的字号在先注册过。当然也有突破地域的情况,此种情况一般是与知名字号或者驰名商标相冲突,但是也不能完全规避。而且现在,商标意识还没有完全普及,大部分人注册公司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去查询在本行业之内有没有人用这个字号注册过商标。这样就导致,在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字号权和商标权的冲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被认定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由此可见,即使是已经通过工商管理部门的审核,拿到了营业执照,使用字号也有可能构成侵权。


    企业字号和商标都是商业标识的范畴,是否构成侵权,同样要以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为判断标准。并且应当遵循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在先权利及诚实信用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真实情况。


    笔者认为是否侵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比对:


    1、企业字号和商标对应的行业是否为同一行业或者类似行业,是否为同行竞争者。


    2、比对企业的成立时间和商标的有效期限,判断谁为在先权利。


    3、商标是否在企业成立之前已经使用,知名度如何 。


    4、企业字号的使用范围是否按照企业所在的区域进行使用,商标的使用地域是否与企业字号的使用地域重合。


    5、企业是否对字号进行了突出使用,是否有故意模仿混淆的可能。通过以上进行比对后,各方权利的先后,是否正当使用,是恶意还是善意,会有一个大致的区分,应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前防范比事后救济更为省心省力,在企业成立之前,只需要进行简单的查询对比,就可以规避很多隐藏风险。确定字号之后,为了防止字号被抢注,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不失为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