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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拿400%的工资而非300%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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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14:48:29

王兴

王兴 律师

浙江泽鉴律师(杭州)事务所

  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拿400%的工资而非300%

  很多同行疑惑,不少人争议过,实际上这个没有争议。

  (一)最直接的依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四、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可否不支付加班费而给予补休?补休的标准如何确定?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二)《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也可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即法定假日,即便没有上班,也是带薪的,本身已有100%的工资了。

  (三)从《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中也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引用法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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