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即法院拍卖房产,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 。
一、法拍房激增
首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其次大环境导致,再次对法拍房也采取限购政策等因素,断供房的数据激增,自然导致法拍房激增。 据有关数据显示:2021年12月全国法拍房约168万套,仅仅过了5个月,即2022年5月全国法拍房325.5万套,有人预计,如果按照这个数据增长,今年法拍房数量突破500万套都是有可能的,甚者更多
二、司法拍卖方式不同导致起拍价不同
目前我国司法拍卖一律为保留底价进行拍卖,拍卖方式为网络司法拍卖和其他司法拍卖等方式,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财产拍卖因司法拍卖方式不同导致起拍价存在差异。
(一)其他司法拍卖方式: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评估价或市价
若不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为评估价或市场价,依据的司法解释不同。
2020年12月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第二款规定,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二)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最低为评估价或市场价的七折
若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第一次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与其他司法拍卖方式绝然不同。
根据《网拍规定》第十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第二十六条规定“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三、网络司法拍卖优势
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已从2017年全国开始作为法拍房的最主要方式,若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对于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能根据《拍卖规定》相关规定决定起拍价,而应根据《网拍规定》相关规定决定,此基于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采用“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第一次拍卖起拍价要远低于采用其他司法拍卖方式时的起拍价,主要目的就是促成交易,尽快变价成功。最高院裁判观点“网络司法拍卖模式下,网络拍卖竞价在虚拟的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人、竞买人之间相互不见面,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前随时都可以参与拍卖,不存在现场拍卖中围标、串标和职业控场的可能。司法解释规定将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确定为不低于评估价或市场价的70%,且未区分动产或不动产,有利于简化程序、促成拍卖成交。”
引用法条
《网拍规定》第十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第二十六条规定“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