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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没有感情可以离婚吗?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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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15:54:11

章芊昊

章芊昊 律师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

  近几年以来虽然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工作和生活压力的剧烈增加,往往很多夫妻之间就因为一些外面的矛盾,导致在家里面大肆争吵最终想要通过诉讼进行离婚,那么如果在法院要求提供证据的时候,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能够离婚吗?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感情破裂没有证据能离婚吗?

  答案是:对于感情破裂的情况,没有证据那么就无法通过诉讼离婚进行离婚, 诉讼离婚也是属于诉讼案件的一种,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但是,如果不通过诉讼离婚,还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进行离婚,这样不仅方便快捷,不需要证据,同时并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首先,如何认定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六个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现实生活当中,想必对于大部分夫妻结婚的时候双方的感情应该是好的,只是在婚后因为一些平时的小矛盾的积累所导致想要离婚,这种时候只要双方注意感情培养,互相关心,相互体谅那么夫妻感情是有和好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