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第三人侵权工伤,哪些费用不双赔?没办社保,如何补救?

#劳资纠纷

925浏览

2024-01-29 16:23:38

王兴

王兴 律师

浙江泽鉴律师(杭州)事务所

  第三人侵权工伤,哪些费用不双赔?没办社保,如何补救?

  1.哪些项目是不能双赔的医疗费用?

  2.本案单位有哪些补救办法?

  先看案例,再看汪律师的分析。

  案情简介

  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致残程度壹级,完全生活自理障碍。公司没有为陈某缴纳工伤保险。

  陈某向公司主张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认为

  对于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

  因陈某在交通事故侵权诉讼中未能实际获得医疗费用赔偿,其基于用工法律关系在本案中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经计算,医疗费为145983.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9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为79300元、交通费酌定为2000元。

  关于伤残津贴,陈某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伤残津贴50400元;自2023年2月起,公司每月向陈某支付伤残津贴7200元,以后陈某的伤残津贴随统筹地区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且不得低于无锡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直至陈某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消失。

  关于生活护理费,陈某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生活护理费28000元;自2023年2月起,公司每月向陈某支付生活护理费4000元,以后的生活护理费随统筹地区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且不得低于无锡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直至陈某享受生活护理费的条件消失。

  案号:(2024)苏02民终52号

  分  析

  1.哪些项目是医疗费用?

  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职工可以获得双份赔偿。一是基于侵权责任,侵权人要对职工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二是基于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要对职工进行工伤赔偿。其中的医疗费用不得进行双重赔偿,如果侵权人赔偿了医疗费用,职工不能再向用人单位主张。那么,医疗费用包含哪些项目呢?

  医疗费用不是仅指直接的医疗费支出,还包括其他项目,本案中明确为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

  3.本案单位有哪些补救办法?

  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为职工补办工伤保险的,新发生的工伤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具体包括: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案公司的补救办法是为职工补办工伤保险,补办成功后,伤残津贴7200元、生活护理费4000元,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什么说是合算的,因为公司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将会远低于这个数额。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