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陪客户喝酒致身体不适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因醉酒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这意味着,即便是在工作期间或因为工作关系而陪客户饮酒,若因此造成身体不适甚至更严重的健康损害,从工伤保险的角度出发,并不能直接申请工伤赔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陪客户喝酒是出于公司安排且与工作职责密切相关,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员工仍有可能依据民法中的侵权责任、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公司基于其未能合理保护员工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健康损害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及补偿标准,则需结合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来判断。
简而言之,陪客户喝酒本身不构成工伤,但如果因公司强制性或默认的工作文化导致员工健康受损,员工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