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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亲打官司,亲儿却为被告作证···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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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10:29:22

庞立伟

庞立伟 律师

山东世纪星(岚山)律师事务所

  近日,家住罗庄的李小哥心里沉甸甸的,他那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将他的堂弟告上了法庭,要求堂弟一家返还房屋。

  5月11日,罗庄法院册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告刘老太起诉要求侄子李小弟返还房屋,但被告李小弟申请原告的亲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堂兄李小哥出庭为自己作证,证明涉案房屋是二十多年前李小弟父亲花了六千元从原告处购得的。

  基本案情

  多年前,刘老太在村里有房产一处,与丈夫搬出村里后一直空置。刘老太的小叔子在村里没有房产,于是与哥哥协商购买其闲置住宅。考虑到是亲弟弟购买,刘老太的丈夫没有主张过高的价格,仅以6000元就将房产出售给了弟弟。当购房款交付时,刘老太虽认为价格过低但也知情,且自己的儿子李小哥(本案证人)也在现场。房屋出售后,小叔子将该房产作为婚房赠与自己的儿子(本案被告),李小弟居住使用涉案房产至今。现在,刘老太的丈夫已经去世,自己生活困难,想起多年前丈夫低价售卖的房子,心里不平衡,因此多次找到侄子要求返还房子。但侄子李小弟坚决不同意,于是刘老太起诉至法院。儿子李小哥对刘老太的行为很不赞同,便接受堂弟的请求,同意为他出庭作证,证明房子是叔叔合法购买的。一出母子对簿公堂的剧情,就这样发生了。

  调解结果

  因为有了自己儿子作证,证明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刘老太不再主张房屋所有权;被告为了家庭和睦,同意给刘老太3000元经济帮助金。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审结。

  法官寄语

  家和万事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切勿因琐事纠纷伤了亲情血脉,少一些针锋相对,多一些体恤谅解,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矛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