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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与李某某借贷纠纷案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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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16:43:17

陈鹏飞

陈鹏飞 律师

湖南维毅律师事务所

  王某某与李某某是朋友关系。2021年3月,李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半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李某某未能按期还款。王某某多次向李某某催讨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中,李某某未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构成违约。因此,法院判决李某某归还王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院而异。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李某某名下的房产和车辆,并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李某某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归还了王某某的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王某某也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李某某财产的查封和冻结。

  本案中,法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强制执行手段促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人们在借贷时要慎重,要明确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等条款,以免发生纠纷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