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过程中,如果雇工因工作原因摔伤,雇主并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但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中国法律体系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类问题有明确规定: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装修工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由于雇主提供的作业环境不安全、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等原因摔伤,雇主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2. 若雇主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且与装修工人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工人遭受的职业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工伤保险待遇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足差额。
3. 如果装修工人受伤是由于自身故意行为、重大过失或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则该工人自己或第三人需承担相应责任,雇主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责任。
综上所述,装修时雇工摔伤的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判断,雇主是否承担全部责任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雇佣关系性质、事故原因以及各方过错程度等。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