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为一审判决以及当事人是否上诉。
1. 对于一审离婚判决书:当法院作出一审离婚判决后,判决书应当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通常以签收日期为准)次日起开始计算15天的上诉期间。如果在15天内任何一方均未提出上诉,则该判决自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2. 特殊情况:如果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则从公告期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上诉期。若双方不是同时收到判决书的,则分别计算各自的上诉期限。此外,如上诉期间的最后一日恰逢节假日,届满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 对于二审离婚判决书: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即刻生效,不存在后续的上诉期。
总的来说,离婚判决书的一审判决需经过15天的上诉期满且无上诉的情况下才正式生效;而二审判决则是即时生效,不设额外的生效等待期。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当事人的上诉权益得到保障,并最终确定判决的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