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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的概念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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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13:49:05

牛永翔

牛永翔 律师

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另一方则为委托人。行纪合同也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行纪人从事贸易行为根据行纪合同的定义,行纪人从事的活动限于贸易行为。行纪活动也不限于传统的商品贸易,而是可以包括更多财产权益的管理、处分

  2.行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行纪人从事的某种贸易行为具有专业性的特点,往往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行纪人的行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行为,而非委托人的名义。行纪人从事的贸易行为法律效果由行纪人承担,委托人和行纪人的相对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

  4.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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