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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该怎么办?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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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 13:36:01

赵佳骞

赵佳骞 律师

内蒙古泛太律师事务所

  何为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实施方:可能是男方,也可能是女方。

  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1091条之规定,家暴、虐待家庭成员,是法律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之情形;如果上述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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