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行政诉讼中原告适格条件是什么?

#行政纠纷

876浏览

2023-12-06 14:57:33

晋毅峰

晋毅峰 律师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原被告主体适格,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适格当事人就具体的诉讼作为原告或者被告进行诉讼的权能,称为诉讼实施权。具有诉讼实施权的人即是适格的当事人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原告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是公民、法人和组织;

  (2)认为受到的损害须和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3)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