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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后,借车一方需担责?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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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10:46:08

熊枫

熊枫 律师

海南真格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7日中午和傍晚,被告人吴某珍两次在余某华经营的饭店吃饭并喝酒。

  20时30分许,吴某珍向余某华借车并驾驶余某华夫妇的小型轿车回家。行至半路时碰撞到路上行人,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严重后果。

  经检测,吴某珍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8.31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珍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吴某珍通过家属赔偿受害方30万元,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受害方18万元。

  法院审理尤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珍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3人死亡、2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综合考虑吴某珍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在本案中的过错程度,依法判处吴某珍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受害方230万余元;判决余某华赔偿受害方65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方医疗费用1.6万余元。

  法官说法

  生活中,出借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例子并不在少数,本案中余某华明知吴某珍饮酒仍将车辆出借,对事故发生具有一定过错,故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出借车辆时务必尽到审查义务。不得将车辆出借给饮酒、未取得驾驶资格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切勿心存侥幸,以为一时驾驶无关紧要。道路安全无小事,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既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