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与易某于2022 年 12 月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便开始分居生活。在离婚冷静期内,李某无意发现易某与异性举止亲密的视频后,双方起争执。
李某认为易某婚内出轨要求赔偿 10 万;
易某认为两人感情早已破裂迟早离婚,不存在精神损害,也不应当赔偿。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李某与易某一致同意离婚,遂予以准许。离婚冷静期内,易某确与婚外异性在出租房内举止亲密,违背了夫妻忠实的义务,具有重大过错,应对李某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酌情确定赔偿金6000元。
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并未解除婚姻关系,仍需要履行夫妻间的义务,离婚冷静期出轨,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具有重大过错,属于婚内出轨。
引用法条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如果对方出轨与他人同居,甚至构成重婚罪的属于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