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应当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限制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为由不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
复函中明确
“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