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
第四十六条国家鼓励国家公园特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支持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形成的生态资源权益依法参与市场交易,拓展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四十七条国家健全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国家公园规模和管护成效等合理确定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并推进国家公园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引用法条
国家公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