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被告不出庭,抚养权会怎么判决
离婚诉讼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但抚养权判决不会因被告不出庭而直接归原告所有,核心仍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现有证据综合判定。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实践中,法院会尽可能在保护子女利益与维护诉讼秩序之间寻求平衡。对于故意拒不到庭的当事人,在确保已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和法院应诉材料的前提下,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目前的生活状况,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以保持子女生活的相对稳定。被告如有异议,事后可以另行主张权利,这样既不会影响被告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关系的稳定。
二、被告不出庭,无法提交自身抚养优势证据,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抚养权纠纷中,原、被告双方均有义务提交证据,证明自身具备抚养优势,或对方不适宜抚养子女,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被告不出庭且不提交证据,属于放弃举证权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无法知晓其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只能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进行裁判。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