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肯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公司不肯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核心应对原则是“主动自救、依法维权”,具体分四步走,兼顾效率与合法性:1.确认工伤情形,明确维权前提:先判断自身受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2.催告公司,留存催告证据:向公司提交书面催告函,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留存催告记录(如微信、邮件、快递回执),避免公司后续推诿“不知情”;3.自行申请,把握法定时限:若公司在30日内仍不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4.后续维权,倒逼公司担责:拿到工伤认定结论后,若公司不认可、不支付工伤待遇,可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的认定与工伤保险的缴费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即使单位未参保,劳动者仍可向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的进行,但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引用法条
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