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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兴奋剂管理罪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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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1:47:23

曹清华

曹清华 律师

广东格典律师事务所

  普法短文: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冷门小众罪名)

  一、法条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

  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明知运动员参加上述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核心要点

  1.保护对象: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中的运动员。

  2.三类行为定罪

  -引诱、教唆、骗运动员用兴奋剂;

  -明知要参赛,还主动提供兴奋剂;

  -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从重处罚)。

  3.关键条件:必须是重大体育竞赛,且情节严重才构罪。

  三、典型情形

  1.教练、领队骗运动员服“补剂”,实为兴奋剂;

  2.队医、后勤明知参赛,仍提供兴奋剂;

  3.中介、机构组织集体使用兴奋剂;

  4.以威胁、控制手段强迫运动员用药。

  四、处罚

  1.基本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2.组织、强迫:从重处罚;

  3.同时贩卖、走私兴奋剂,可能数罪并罚。

  五、边界提醒

  1.不知情提供、误给普通营养品:不构罪;

  2.非重大比赛、业余赛事:一般不按本罪;

  3.运动员自身使用:通常按赛事违规处罚,不构成本罪。

  六、普通人提醒

  1.不随意给运动员推荐、提供不明“补剂”“药物”;

  2.体育从业者严禁引诱、欺骗、强迫运动员用药;

  3.涉兴奋剂不仅违规,严重就是刑事犯罪。

引用法条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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