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签了离婚协议算离婚吗
不算。哪怕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了内容完整的离婚协议,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所有相关事宜,只要没有完成法定离婚程序,在法律层面上,双方依然是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并未真正解除。
我国离婚实行“法定程序主义”,离婚协议本身不具备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仅能作为离婚程序中的一份辅助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明确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条款清晰界定了离婚的唯一法定途径——要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要么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约定都无法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果。
二、签了离婚协议,一方反悔不配合办离婚登记,怎么办
离婚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条件未成就(未办理离婚登记)时,协议本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双方均无强制执行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若双方最终未离婚,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