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的程序

#婚姻家事

910浏览

2026-02-06 10:29:42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实践中,遗产管理人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主要涉及两个程序:

  (1)确认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

  查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才能有序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这是启动遗产继承程序的必要环节。

  实际生活中,有的遗产权益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等)可能处于“隐藏”或“不为人知”的状态,故需要进行寻找,使其知悉自己享有的权益或继承已经开始的事实,督促遗产权益人及时行使权利。这是处理债权债务的首要步骤,故在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应当通知继承人、债权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继承开始的事实以及申报遗产债权债务,这是启动遗产继承程序的必要环节。

  (2)清偿税款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159条和第1161条的规定,在分割遗产前,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根据第1163条的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遗产管理人公正、有效清偿遗产债务是保障遗产债权人利益的重要途径,也是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价值之一。

  在上述申报债权债务的公告期满后,遗产管理人应当按照遗产清册、遗产权益人的申报情况和法定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Group 1321316468@2x.png
问题没解决?试试极速问律师吧
平台口碑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