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完租房定金后又不想租了,定金能退吗
定金合同的性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您支付定金的行为,实际上是与对方达成了一个独立的担保合同,目的是为了确保后续正式租赁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定金罚则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键点:在租房场景中,支付定金的“约定债务”通常被理解为“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条件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义务。您单方面表示“不想租了”,直接构成了“不履行债务”,且导致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您作为违约方,将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
二、何种情况下,定金有可能退还
对方先违约:这是您拿回定金最有力的理由。如果房东或中介存在以下行为,导致您无法或不愿继续租房,您不仅有权要回定金,甚至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
1、一房二租:在收取您的定金后,又将房屋租给了出价更高的第三方。
2、隐瞒重大瑕疵:事后发现房屋存在未告知的、影响正常居住的重大问题(如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房屋为非法建筑、存在长期未解决的产权纠纷等)。
3、擅自提高核心条件: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单方面大幅提高之前约定的租金、或增设不合理的附加条款。
4、无处分权:事后证明,收取定金的人(如二房东)无权出租该房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