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核心是对已生效刑事裁判申请重新审查,分法院申诉与检察院申诉两条路径,以下是清晰流程与要点。
一、申诉主体与时效
-主体: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案外人可就权益受损申诉,可委托律师。
-时效: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通常受理;超期但可能宣告无罪、曾提申诉未受理、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也应受理。
二、核心材料(法院/检察院通用)
1.申诉状:写清身份、联系方式、事实理由、请求。
2.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近亲属需附关系证明;律师需授权材料。
3.原审文书:一、二审判决/裁定;有复查/再审的,附驳回通知、再审决定/判决/裁定。
4.证据材料:新证据或调查取证线索(以事实错误申诉必备)。
三、法院申诉流程(关键节点)
1.递交与管辖:向终审法院提交;驳回后向上一级申请;重大疑难案上级可直接处理。
2.立案审查:材料不全的限期补正;补正后决定是否立案(不立案则告知)。
3.复查:调卷审查,必要时听证;一般3-6个月出结果。
4.决定:①驳回申诉(书面告知);②符合再审条件则裁定再审(如事实错、法律适用错、程序违法等)。
5.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裁判执行(可能改判无罪等除外)。
四、检察院申诉流程(关键节点)
1.递交与管辖:向终审法院同级检察院提交;驳回后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
2.受理:控告申诉部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
3.审查与复查:调卷、听取意见;一般3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可延长6个月。
4.处理:①维持原裁判,书面答复;②发现错漏,提出抗诉(法院应再审)或发出检察建议。
五、关键要点
-申诉不必然启动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
-再审期间一般不停止原裁判执行,例外情形除外。
-法院驳回后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驳回后可申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