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当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当事人不得不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此时,遇到的第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原则是确定交通事故纠纷管辖法院的基本法律依据。
侵权行为地在交通事故中通常被理解为事故发生地。例如,两车在某个十字路口发生碰撞,该路口所在地就是侵权行为地。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选择空间。
被告住所地的判断则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被告是公民(自然人),其住所地一般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则以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等),则其住所地通常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多个被告并存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纠纷中的被告往往不止一个。除了直接侵权人(驾驶员)外,还可能包括车主、保险公司、雇主单位等多种主体。这种情况下,确定管辖法院的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